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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渔樵问对》是北宋理学家邵雍的哲学论著,通过渔者和樵者的对话,探讨了'水之上。樵者过之,弛担息肩,坐于磐石之上,而问于渔者,曰:“鱼可钩取乎?”曰:“然。” 曰:“钩非饵可乎?” 曰:“否。” 曰:“非钩也,饵也。鱼利食而见害,人利鱼而蒙利,其利同也,其害异也。敢问何故?”
渔者曰:“子樵者也,与吾异治,安得侵吾事乎?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。彼之利,犹此之利也;彼之害,亦犹此之害也。子知其小,未知其大。鱼之利食,吾亦利乎食也;鱼之害食,吾亦害乎食也。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,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?如是,则食之害也重,而钩之害也轻。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,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不为害也?如是,则吾之害也重,鱼之害也轻。以鱼之一身,当人之食,是鱼之害多矣;以人之一身,当鱼之一食,则人之害亦多矣。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,则无易地之患焉?鱼利乎水,人利乎陆,水与陆异,其利一也;鱼害乎饵,人害乎财,饵与财异,其害一也。又何必分乎彼此哉!子之言,体也,独不知用尔。”樵者又问曰:“鱼可生食乎?” 曰:“烹之可也。” 曰:“必吾薪济子之鱼乎?” 曰:“吾知有用乎子矣。” 曰:“然则子知子之薪,能济吾之鱼,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。薪之能济鱼久矣,不待子而后知。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,则子之薪虽积丘山,独且奈何哉?”樵者曰:“愿闻其方。” 曰:“火生于动,水生于静。动静之相生,水火之相息。用生于利,体生于害。利害见乎情,体用隐乎性。一性一情,圣人能成。子之薪犹吾之鱼,微火则皆为腐臭败坏,而无所用矣,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?”樵者曰:“火之功大于薪,固已知之矣。敢问善灼物,何必待薪而后传?” 曰:“薪,火之体也。火,薪之用也。火无体,待薪然后为体;薪无用,待火然后为用。是故凡有体之物,皆可焚之矣。”曰:“水有体乎?” 曰:“有。” 曰:“火能焚水乎?” 曰:“火之性,能迎而不能随,故灭。水之体,能随而不能迎,故热。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,相息之谓也。”曰:“火之道生于用,亦有体乎?” 曰:“火以用为本,以体为末,故动。水以体为本,以用为末,故静。是火亦有体,水亦有用也。故能相济又能相息,非独水火则然,天下之事皆然,在乎用之何如尔。”曰:“用之如何?” 曰:“能用则身安,不能用则身危。因用则天下治,背用则天下乱。用之与人,谓之神。用之与事,谓之智。用之与物,谓之术。用之与道,谓之法。用之与德,谓之行。用之与心,谓之性。用之与天,谓之命。用之于心,则心无所不智;用之于身,则身无所不能;用之于物,则物无所不遂;用之于天下,则天下无所不理。心有所不智,则心不行;身有所不能,则身不仁;物有所不遂,则物不循;天下有所不理,则天下乱。”曰:“然则吾何以知乎?” 曰:“世之治乱,在赏罚。赏罚之在事,犹阴阳之在天。阴阳之在天,犹权变之在心。权变之在心,犹赏罚之在事。是故善用赏罚者,为能治天下。善用阴阳者,为能治一身。善用权变者,为能治其心。是以圣人,穷天地之理,尽人物之性,穷理尽性,以至于命。”樵者曰:“子以何道而知之?” 曰:“以物知之。” 曰:“物非知也,子何知之?” 曰:“物生则有象,象生则有数。象数,真宗也,非圣人则未能尽究。故象数,人也;言语,天也。以象数推言语,则言可知;以言语合象数,则象数可见。象数与言语,物之体也。言语与象数,物之用也。体用之间,有变存焉,此变化之极也。”曰:“其变奈何?” 曰:“有变则有象,有象则有数。变生于象,象生于数。象数,春也;言语,夏也;体用,秋也;道德,冬也。春夏秋冬者,变易之谓也。”樵者曰:“然则阴阳、刚柔、仁义、礼智,配于春夏秋冬,各有宜乎?” 曰:“然。阳为春,阴为秋;刚为夏,柔为冬;仁为春,义为秋;礼为夏,智为冬。春,生也,故阳起于春;秋,杀也,故阴起于秋。夏,长也,故刚盛于夏;冬,藏也,故柔盛于冬。春,仁也,故仁配于春;秋,义也,故义配于秋。夏,礼也,故礼配于夏;冬,智也,故智配于冬。”曰:“四者之间,有相须乎?” 曰:“然。阳者,阴之体;阴者,阳之用。刚者,柔之体;柔者,刚之用。仁者,义之体;义者,仁之用。礼者,智之体;智者,礼之用。是故乾坤定上下之位,坎离列左右之门,天地之所阖辟,日月之所出入,春夏秋冬,晦朔弦望,昼夜长短,行度盈缩,莫不由乎此矣。”樵者曰:“吾见其相生相克,然而孰为先后?” 曰:“先后之道,无先后也。故曰:'天地之道,极则反,穷则变。’阴穷则阳生,阳穷则阴生,此天地之变也。故春,木也,木生火;夏,火也,火生土;秋,土也,土生金;冬,金也,金生水;春,水也,水生木。相生之谓也。故春,木也,木克土;夏,火也,火克金;秋,土也,土克水;冬,金也,金克木;春,水也,水克火。相克之谓也。相生相克,天地之理也。”樵者曰:“人谓之三才,天、地、人,其可见乎?” 曰:“天,阳也,故可见;地,阴也,故不可见。人,兼乎阴阳,故可见又不可见。日,天之象也;月,地之象也;星,人之象也。日,阳也,故昼见;月,阴也,故夜见;星,所以代日之照,所以佐月之明,故昼不见,夜见。”曰:“月有盈亏,星有隐见,何也?” 曰:“月,阴也,故有盈亏;星,阳也,故有隐见。阴不能自明,借日之明以为明,故月望则阳盛,月晦则阴盛。星,阳之精也,故昼伏而夜见,阴盛则见,阳盛则伏。”曰:“日,日行一度,月,日行十三度有奇,何也?” 曰:“日,阳也,阳行迟;月,阴也,阴行速。日一岁而一周天,月一月而一周天。日一日而一度,月一日而十三度有奇,此其所以异也。”樵者曰:“五星之行,有疾有徐,有逆有顺,何也?” 曰:“五星,阳也,阳之精也。其行也,有迟有速,有逆有顺,犹人之有行也。人之行,有疾有徐,有逆有顺,五星之行,亦犹是也。故木曰岁星,火曰荧惑星,土曰镇星,金曰太白星,水曰辰星。夫星之在天,犹人之在世也。人之在世,有贤有愚,有贵有贱,有富有贫,有安有危,有治有乱。星之在天,有明有暗,有大有小,有高有下,有迟有速,有逆有顺,其理一也。”“月有闰,岁有馀,何也?” 曰:“月,阴也,阴之行速,故月有闰。岁,阳也,阳之行迟,故岁有馀。阴不足,则以闰补之;阳不足,则以馀补之。此天地之大义也。”樵者曰:“然则何以知其数?” 曰:“天地有常数,日月有常度。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,此天地之常数也。日一岁而一周天,月一月而一周天,此日月之常度也。”曰:“然则何以知其变?” 曰:“变生于时,时生于数。时者,天之大运;数者,天之至理。运者,以物观之;理者,以心察之。运者,阴阳之变;理者,刚柔之体。阴阳变,则物生;刚柔体,则物成。物生而成,天地之理也。”樵者曰:“子之言,天地之理,悉尽之矣。吾而今而后,知天地万物,皆有至理,而未尝离乎吾身。吾也,何敢以己之知,而求人之知?何敢以己之能,而求人之能?吾安能弃吾之所能,而从人之所能?吾安能舍吾之所知,而求人之所知?”乃析薪烹鱼而食之,饫而论《易》。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安全的股票配资平台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